1.下丘脑是内分泌系统的协调中心,能整合中枢神经信号和环境信号,调控垂体激素释放。
2.下丘脑-垂体轴产生的激素包括促皮质素、生长激素、促甲状腺激素、促性腺激素、泌乳素、抗利尿激素。
3.生长激素是由腺垂体生长激素分泌细胞分泌的191个氨基酸构成的肽类激素。
4.下丘脑生长激素释放激素刺激生长激素分泌,生长抑素抑制生长激素分泌。
5.重组人生长激素的氨基酸含量及序列与天然生长激素完全相同。
6.生长激素的主要作用是刺激肝脏合成胰岛素样生长因子-1,后者是强效生长和分化因子。
7.生长激素直接和间接作用于长骨骺板,刺激儿童身高生长。
8.生长激素可促进全身蛋白质合成,纠正负氮平衡状态,治疗低蛋白血症。
9.生长激素可刺激免疫球蛋白合成,增强抗感染能力。
10.生长激素可促进心肌蛋白合成,增加心肌收缩力,降低心肌耗氧量。
11.生长激素可促进脂质分解,降低血清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水平。
12.生长激素可调控磷酸盐、水和钠潴留,维持骨骼矿化。
13.生长抑素主要存在于丘脑下部和胃肠道,可抑制生长激素释放。
14.生长抑素可抑制胃泌素、胃酸和胃蛋白酶分泌,治疗上消化道出血。
15.生长抑素可减少内脏器官血流量,用于食管静脉曲张破裂出血治疗。
16.生长抑素可减少胰腺内分泌和外分泌,预防和治疗胰腺术后并发症。
17.生长抑素可抑制胰高血糖素分泌,辅助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。
18.生长抑素静脉给药后半衰期为1.1~3.0分钟,在肝脏中快速代谢。
19.重组人生长激素皮下注射后4~6小时达峰浓度,半衰期约为4小时。
20.生长激素常见不良反应包括注射部位疼痛、外周水肿、关节痛、一过性高血糖。
21.长期使用重组人生长激素可产生抗体,可能影响疗效。
22.生长激素禁用于活动性肿瘤、颅内损伤、骨骺已闭合儿童、急性危重病患者。
23.生长抑素滴注速度高于50μg/min时可引起干呕、面部潮红。
24.生长抑素可引起心悸、血压升高、腹痛、腹泻、低血糖。
25.生长抑素禁用于过敏者、16岁以下儿童、妊娠期及哺乳期女性。
26.生长激素与糖皮质激素合用可抑制生长激素作用,与蛋白同化激素合用可促进生长。
27.生长抑素与普萘洛尔合用可加剧血糖升高。
28.醋酸去氨加压素优先与AVPR2受体结合,抗利尿作用强,加压作用弱。
29.醋酸去氨加压素用于中枢性尿崩症、夜间遗尿症、肾尿液浓缩功能试验。
30.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、免疫抑制、抗毒素、抗休克作用。
31.糖皮质激素可抑制巨噬细胞吞噬功能,降低自身免疫性抗体水平。
32.糖皮质激素可提高机体对有害刺激的应激能力,减轻内毒素损害。
33.糖皮质激素可解除小动脉痉挛,增强心肌收缩力,改善微循环。
34.糖皮质激素可增高肝糖原、升高血糖,促进蛋白质分解代谢,改变脂肪分布形成向心性肥胖。
35.糖皮质激素可增强钠重吸收,促进钾、钙、磷排泄。
36.糖皮质激素可使红细胞、血红蛋白、血小板增多,减少嗜酸细胞和淋巴细胞。
37.人体糖皮质激素分泌呈昼夜节律,上午8时为分泌高潮,午夜12时为低潮。
38.糖皮质激素冲击治疗适用于危重患者,疗程一般小于5日。
39.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一般小于1个月,中程治疗一般小于3个月,长程治疗一般大于3个月。
40.泼尼松大剂量为大于1mg/(kg·d),中等剂量为0.5~1mg/(kg·d),小剂量为小于0.5mg/(kg·d)。
41.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致库欣综合征、高血糖、骨质疏松、消化性溃疡。
42.糖皮质激素禁用于严重精神病、活动性消化性溃疡、骨折、角膜溃疡、妊娠早期、严重高血压、糖尿病。
43.苯巴比妥、利福平等肝药酶诱导剂可加快糖皮质激素代谢,需增加剂量。
44.酮康唑、伊曲康唑可抑制CYP3A4,升高甲泼尼龙血浆浓度,需减少剂量。
45.糖皮质激素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易致低血钾,与水杨酸盐合用易致消化性溃疡。
46.儿童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致生长迟缓和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。
47.妊娠期首选的糖皮质激素为泼尼松、泼尼松龙、甲泼尼龙。
48.肝功能不全者宜选用氢化可的松或泼尼松龙,避免使用可的松和泼尼松。
49.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突然停药可致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,需逐渐减量。
50.停药后ACTH功能恢复需3~5个月,肾上腺皮质功能恢复需6~9个月。
51.甲状腺激素包括甲状腺素(T4)和三碘甲状腺原氨酸(T3),T3生物活性是T4的5~10倍。
52.循环中约80%的T3由T4在外周组织脱碘转化而来。
53.甲状腺激素促进神经细胞分化、增殖,影响脑发育和骨生长。
54.甲状腺激素可增加心肌收缩力,加快心率,增加心输出量。
55.甲状腺激素可加速糖、脂肪、蛋白质代谢,提高基础代谢率。
56.左甲状腺素口服吸收约70%,半衰期约7日,每日1次顿服。
57.左甲状腺素应早餐前30~60分钟服用,服药后至少30分钟后进食。
58.左甲状腺素替代治疗4~8周后监测TSH,达标后每6~12个月复查。
59.左甲状腺素可增强香豆素类抗凝药作用,需监测凝血指标。
60.氢氧化铝、碳酸钙、硫糖铝、硫酸亚铁可影响左甲状腺素吸收。
61.丙硫氧嘧啶和甲巯咪唑抑制甲状腺过氧化物酶,抑制甲状腺激素合成。
62.丙硫氧嘧啶可抑制外周T4向T3转化,用于甲状腺危象。
63.甲巯咪唑作用强于丙硫氧嘧啶,起效快,可一日1次顿服。
64.丙硫氧嘧啶常见不良反应包括皮疹、关节痛、粒细胞减少、肝损害。
65.丙硫氧嘧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相关性血管炎,以肾脏受累多见。
66.甲巯咪唑可引起胰岛素自身免疫综合征,诱发低血糖反应。
67.甲巯咪唑禁用于中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、严重肝功能损害、妊娠期联合治疗。
68.妊娠早期优先选择丙硫氧嘧啶,因其致畸风险相对较低。
69.哺乳期甲亢患者可使用丙硫氧嘧啶每日≤300mg或甲巯咪唑每日≤20mg。
70.抗甲状腺药物应在每次哺乳后服用,以减少婴儿暴露。
71.大剂量碘剂可抑制垂体分泌TSH,阻止甲状腺激素释放。
72.碘剂用于甲亢术前准备,可使甲状腺缩小、变硬、血管减少,作用时间短暂,最多维持2周。
73.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全程一般为1.5~2年,过早停药复发率高。
74.治疗期间应避免高碘食物或药物,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功能。
75.促皮质素促进肾上腺皮质分泌糖皮质激素,长期使用可致库欣综合征、水钠潴留、失钾。
76.促皮质素可刺激雄激素分泌,痤疮和多毛发生率较高。
77.促皮质素禁用于过敏者,与排钾利尿药合用会加重失钾。
78.促皮质素可使口服抗凝药作用降低,与碱性溶液配伍可发生混浊失效。
79.醋酸去氨加压素口服生物利用度约为5%,经鼻给药为10%~20%。
80.醋酸去氨加压素与三环类抗抑郁剂、选择性5-HT再摄取抑制剂、卡马西平合用可加强抗利尿作用,增加体液潴留风险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