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多囊卵巢综合征(PCOS)是育龄期常见妇科内分泌及代谢病,特征为高雄激素、排卵障碍、多囊卵巢,患病率6%~20%。
2.PCOS增加2型糖尿病、心脑血管病、睡眠呼吸暂停、子宫内膜癌等远期风险。
3.PCOS月经异常主要表现为月经稀发(周期35天至6个月)或闭经。
4.不孕发生率约70%;稀发排卵指每年<8次排卵且周期>35天。
5.多毛症、痤疮(发生率70%~80%)是高雄激素最常见表现,可见于上唇、下颌、胸背等部位。
6.肥胖见于30%~60%的PCOS女性,常呈腹型肥胖(腰臀比>0.8),与胰岛素抵抗相关。
7.黑棘皮症见于阴唇、颈背、腋下、乳房下等皱褶部位,呈灰褐色色素沉着、皮肤增厚。
8.PCOS子宫内膜癌风险增加2~6倍,绝经前出现。
9.超声诊断多囊卵巢形态:一侧卵巢内直径2~9mm卵泡≥20个,或卵巢体积≥10ml。
10.高雄激素血症血清总睾酮正常或轻度升高(≤正常上限2倍),游离雄激素指数更准确。
11.PCOS抗苗勒管激素(AMH)为正常人群2~4倍,但非诊断必要条件。
12.LH升高但无排卵前LH峰,非肥胖PCOS多伴LH/FSH≥2。
13.PCOS诊断是排除性诊断,需排除库欣综合征、肾上腺增生、甲状腺疾病、高催乳素血症等。
14.生活方式干预是一线治疗,体重减轻5%~10%可改善排卵、月经和胰岛素抵抗。
15.二甲双胍是最常用胰岛素增敏剂,适用于伴胰岛素抵抗的PCOS,通过降胰岛素矫正高雄激素状态。
16.二甲双胍剂量:非肥胖者1000~1500mg/d,肥胖者2000~2500mg/d,餐中服用、小剂量开始,常见恶心、腹泻。
17.噻唑烷二酮类(吡格列酮、罗格列酮)用于二甲双胍禁忌或无效者,不良反应有体重增加、水钠潴留。
18.奥利司他和GLP-1激动剂(利拉鲁肽、司美格鲁肽)用于肥胖PCOS减重,后者缺乏妊娠安全性数据。
19.短效COC是青春期及育龄期PCOS高雄激素(多毛、痤疮)的首选,痤疮需3~6个月,多毛需6~12个月。
20.螺内酯(50~200mg/d,推荐100mg/d)用于COC无效或不耐受者,服药期间建议避孕。
21.周期性孕激素(地屈孕酮10~20mg/d)是青春期、围绝经期首选,可调月经、护内膜,但不降雄激素。
22.来曲唑(LE)是单纯无排卵性不孕PCOS首选促排卵药,2.5mg/d×5天,不增致畸性、多胎风险低。
23.枸橼酸氯米芬(CC)排卵率60%~85%,妊娠率约25%,缺点有多胎率增高、抗雌激素效应(潮红、视物模糊)。
24.促性腺激素(HMG、FSH)用于CC抵抗或失败者,临床妊娠率20%~25%,有多胎及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风险。
25.腹腔镜卵巢打孔术不常规推荐,适用于CC抵抗、LE无效、顽固性LH升高者。
26.体外受精(IVF-ET)是PCOS不孕三线方案,适用于上述治疗均无效或合并其他不孕因素者。
27.促排卵者约20%发生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(卵巢增大、腹水、胸水),严重者可致死。
28.PCOS应重视远期并发症预防(糖尿病、代谢综合征、心血管病),治疗与预防结合。
29.激素避孕使用甾体激素,通过抑制排卵、改变宫颈黏液、改变子宫内膜、影响输卵管功能避孕。
30.常用避孕药雌激素:炔雌醇、炔雌醚、雌二醇;孕激素:炔诺酮、甲地孕酮、左炔诺孕酮、孕二烯酮、去氧孕烯。
31.类早孕反应(恶心、食欲不振、头晕)多由雌激素引起,轻者无需处理,可自行改善。
32.阴道流血多发生于服药初期,常见原因为激素波动、漏服、不定时服药。
33.月经量减少或停经因药物抑制子宫内膜增殖,停药可恢复;出现停经先排除妊娠。
34.复方避孕药可致血压轻微升高(6~8mmHg),停药后3~6个月恢复。
35.复方避孕药对糖代谢影响主要由孕激素引起,停药可恢复;新型孕激素影响小。
36.漏服补救:漏服1片且<12小时,立即补服1片;漏服>12小时或≥2片,立即补服1片,并加用避孕套至少7天。
37.与复方避孕药相互作用的药物:导泻药/止泻药(干扰吸收)、抗生素(干扰肝-肠循环)、肝药酶诱导剂(降低效果)。
38.宫内节育器(IUD)安全、有效、简便、长效、可逆,机制为局部组织反应及对精子/胚胎的毒性作用。
39.IUD禁忌证:妊娠、生殖道急性炎症、生殖器官肿瘤、宫颈过松、铜过敏等。
40.放置IUD后休息3天,1周内忌重体力劳动,2周内忌性交及盆浴;绝经过渡期停经1年内取出。
41.含铜IUD可用于紧急避孕,无保护性生活后5天(120小时)内放入,有效率>95%。
42.男用避孕套是最常见屏障避孕法,正确使用有效率近98%,可防性传播疾病。
43.输精管结扎术使精液中无精子,早期为永久性避孕,现代可复通。
44.最有效避孕措施是长效可逆避孕措施(LARC)(宫内节育系统、皮下埋植剂、可逆绝育术),意外妊娠率最低。
45.药物流产常用米非司酮(孕激素受体拮抗剂)配伍米索前列醇(前列腺素)。
46.药物流产适用条件:年龄18~40岁、停经≤49日(8~10周也可)、B超确诊宫内妊娠。
47.药物流产禁忌证:肾上腺疾病、血液病、血栓病、甾体激素依赖性肿瘤、心血管病、青光眼、哮喘等。
48.药物流产方法:第一日空腹顿服米非司酮150~200mg,第三日上午服米索前列醇600μg,留院观察6小时。
49.米非司酮不良反应为轻度恶心、呕吐、眩晕;米索前列醇可有腹痛、呕吐、腹泻,最严重为过敏性休克。
50.药物流产必须在具备急诊抢救、清宫手术、输液输血条件的医疗单位实施。
51.流产后长期大量出血(连续2小时、每小时湿透>2条加厚卫生巾)或发热≥38℃伴重度腹痛应立即就医。
52.药物流产期间避免合用利福平、苯妥英钠、苯巴比妥、卡马西平等肝药酶诱导剂(降低米非司酮血药浓度)。
53.手术流产(负压吸引术、钳刮术)可致人工流产综合征、出血、感染、子宫穿孔、宫腔粘连、继发不孕等。
54.停用复方口服避孕药后12个月妊娠率约70%~95%,长期使用(>5年)不降低停药后妊娠率。
55.单纯孕激素避孕不含雌激素,优势是护内膜、减子宫内膜癌及盆腔炎风险、缓解内异症痛经。
56.围绝经期避孕:年龄≥50岁末次月经后继续避孕1年,<50岁继续避孕2年。
57.使用COC前及服药期间应筛查血压、血糖、体重、乳房、妇科等;健康不吸烟体重正常者可一直使用至绝经。
58.35岁以上用复方避孕药需谨慎;有吸烟、偏头痛、高血压者首选宫内节育系统、皮下埋植剂或绝育术。

